消防安全

发布时间:2020/10/26

1.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。

2.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,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。

3.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,切勿损坏、圈占或埋压。

4.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5.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。

6.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,记住疏散方向。

7.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被褥、衣物等堵塞门缝、泼水降温,呼救待援。

8.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,不要贪恋财物。

9.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
10.父母、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。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。

11.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。

12.电路保险丝(片)熔断,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。

13.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
14.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
15.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,捂住口鼻,贴近地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