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培训一般一年几次?

发布时间:2021/02/01
当地消防部门的行为
第十七条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,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。

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



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,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至少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。
公共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,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,培训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、指导现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。
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新录用、新录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。
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:
(一)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、消防管理人员;
(二)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;
(三)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;
(四)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其他人员。
前款第(三)项规定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。
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
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,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,定义了机构和人员,保证资金用于教育和培训,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依照下列规定:
(一)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;
(2)对新入职员工及上岗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;
(3)每年至少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;
(四)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六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灭火、应急疏散演习,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、应急疏散演习。

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,重点关注火灾危险、防火灭火措施、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、人员的疏散、逃生知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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